2022度宁夏固原博物馆可移动文物修复情况汇报
时间:2023-02-02 09:39:47 来源:固原博物馆 浏览量:22594
一、本馆保护修复资质的基本情况
宁夏固原博物馆于1983年经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隶属于自治区文化厅。2015年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文物局更换颁发了可移动文物修复资质,证书编号为NXWWXF-201502。涉及业务范围有:玉、石器,陶器,干燥漆木器,石刻砖瓦类,壁画类文物技术保护设计,预防性保护。我馆文物保护技术人员现有正式在编4名以及临聘人员1名,其中具有文物博物专业技术副高级职称1人,中级职称3人。修复资质的使用仅限本单位,不曾有转让、转借给其他单位或公司等违规操作。
二、本年度可移动文物修复工作
1、保护修复项目相关工作:
2022年第一季度我馆继续邀请陕西历史博物馆杨文宗研究员作为现场技术指导。完成了项目中4幅壁画蜂窝铝板支撑体更换、开裂起甲壁画的软化回贴、外边框更换工作和壁画画面失效保护修复材料的大范围清洗等本体保护修复工作。并于6月15日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文物局组织,邀请西北工业大学文化遗产研究院董文强院长、西北大学国家文物局重点实验室铁付德主任、西北大学文化遗产研究学院刘成教授、宁夏博物馆王萍研究员、陕西历史博物馆馆藏壁画保护修复与材料科学研究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杨文宗研究员,在我馆举行了隋代史射勿墓壁画保护修复项目结项验收会。会议由宁夏文物局孔翔跃副处长主持,专家经过听取该项目情况、查看项目资料,并实地查看史射勿墓壁画保护修复后状况。各位专家分别对该项目提出意见和建议,最后由专家组组长铁付德主持对该项目验收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书面验收意见和建议:第一,该项目针对原设计方案要求开展了此次保护修复工作;第二,壁画修复前出现的如空鼓、断裂、起甲、酥碱等病害已得到治理;第三,该项目实施过程合理,保护修复效果良好,经过保护修复的壁画本体已达到预期的保存及展示效果;第四,在保护修复过程中能够根据具体情况,采用现阶段先进的技术和材料,经多次筛选试验应用于壁画本体确保文物安全;第五,建议:对修复完成的壁画做好后期的预防性保护工作。
另外,该项目的修复报告《隋代史射勿墓壁画修复研究》一书通过出版社招标、合同签订等工作,完成校对、出版工作。
《馆藏铁器保护修复方案》通过自筹资金进行项目招标工作,经过竞争性磋商,由山东文保文物修复有限公司以29.2万元中标,并签订合同,主要修复技术人员已于12月初到达进行项目的实施工作。
2、其他工作:
根据《自治区文物局关于做好文物保护项目立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我馆积极响应,根据馆内文物病害完残情况,决定针对梁壶等7件二、三级青铜器文物的保护修复进行立项计划的编写与上报工作,且文物局同意该立项计划。
根据《自治区文物局关于2023年度全区文物保护项目立项计划(第一批)的通知》,我馆邀请宁夏回族自治区博物馆协助我馆编制完成了《宁夏固原博物馆馆藏二、三级青铜文物保护修复项目方案》,并上报自治区文物局。自治区文物局在《自治区文物局关于关于固原博物馆馆藏二、三级青铜文物修复方案的意见》指出,原则上同意申报此方案,并给出修改和完善意见。根据该意见我馆积极修改完善方案,部分修改内容需要外地检测单位协助完成,由于疫情原因此项暂缓。
宁夏固原博物馆作为国家一级博物馆,馆藏文物总量2万余件(组),青铜器占有近乎半壁江山。因其数量众多,日常修复及预防性保护必不可少。宁夏固原博物馆青铜器修复工作已开展多年,包括配合日常文物展出、文物保管、外送展览、预防性保护等工作,从调查评估到档案记录归整都能够做到规范达标,同时我馆修复人员也在不断努力钻研,力求更加精准稳妥的提升保护修复能力。基于以上情况,我馆请示自治区文物局增加青铜器项修复资质,完成填写《2022年固原博物馆文物修复资质申请表》及上报工作。
定期对库区及展出文物常规巡查,填写日常养护记录。加强对外展文物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及建议,需要保护修复的及时给予处理意见和建议。
202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