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固原博物馆关于征集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见证物的公告
时间:2020-02-26 10:30:52 来源:固原博物馆 浏览量:17512
2020年如期而至,正当我们准备欢度春节之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却汹涌而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举国上下打响一场阻击疫情的人民战争,涌现出无数可歌可泣的人和事。宁夏固原博物馆作为综合性国家一级博物馆,为搜集、保存与此次疫情有关的物证,并让这些物证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好地发挥记录历史、宣传英雄、普及科学、教育社会的作用,自今日起,特面向社会各界征集与抗击此次疫情有关的各种物证,保存这段刻骨铭心的历史。
记住民族今天的历史,谱写国家未来的篇章,我们需要您的参与。
一、征集范围
以实物、影像、照片、文字档案及艺术作品等见证物为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
1. 各级政府、部门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发布的行政命令、通知、公告、倡议书等相关文件(原件);
2.各级各类医疗单位抗疫一线人员(包括本地医疗人员及援外医疗人员)的医疗用品、文字记录、图像资料等;
3.各企事业单位、机构或个人捐赠的用以抗击疫情的资金及物品记录等相关材料;
4.广大市民及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担任联防联控志愿者的工作笔记、工作设备等相关物品或图像资料;
5.疫情期间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岗人员工作日志、图像资料等;各社区、街道防疫管控的相关文字、图像资料及有关物品,小区出入证、工作证、登记表、测温仪、袖章、消毒液喷壶、宣传横幅等;
6.宣传抗击疫情主题的摄影摄像作品、录音录像小视频、书法绘画作品、诗词、歌曲手稿等;
7. 凡与此次抗“疫”相关的其它各类见证物。
二、征集方式
1.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博物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2. 本次征集均为无偿捐赠,有意者请与我馆联系,我馆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初步鉴选,对入选入藏物品的捐赠单位和个人颁发“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专项藏品捐赠证书,对未入选的物品予以退回(请一定写明捐赠人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3. 征集时间为即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
4. 捐赠单位和个人须承诺为所捐赠物品的法定所有人或产权人,保证来源真实可靠。
5. 对于捐赠物品,需撰写100字左右的文字说明,摄影、摄像作品文字说明里包括作者、名称、拍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基本要素,实物文字说明包括所有人、来源、类型、质地、事件等基本要素。
三、联系方式
宁夏固原博物馆保管部:肖婷、母雅妮
联系电话:0954-2022654、13309546160(肖婷)、18609541134(母雅妮)(周一至周五)
传真:0954-2032653
邮箱:1875128529@qq.com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西城路133号
邮编:756000
温馨提示:抗疫期间,不便面谈,有意者请先联系宁夏固原博物馆保管部,登记捐赠意向,待疫情结束后我们将上门接收或由捐赠人送(寄)至博物馆。您有问题可以电话咨询。感谢您对我馆的关注和支持!
宁夏固原博物馆
2020年2月25日